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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建设中的财政政策

199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鲁昕 我有话说

●资源配置职能是现代财政对经济运行必须产生影响的一大功能,目前财政的理财思路和水平远不能适应这一客观要求;

●必须从理论上革新理财的传统观念,从体制、政策上实现财政制度的创新,从实践的操作方法上适应经济运行的要求;

●要从退出的生产领域重新回到生产领域,用改革的理财思路、机制、政策、方法去实现资源配置的财政职能;

●通过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活动,去影响结构有序转变的进程、质量,为国民经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改革与发展呼唤财政职能选择应尽早到位

现代财政具有资源配置、公平分配、稳定经济增长的三大职能。这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也是理论升华。这一理论总结产生于近30年的理论研究,其发展成熟的轨迹与生产力发展阶段紧密相连。由于市场机制在生产力发展实践中的种种自发性弊端,诸多领域必须借助市场以外的外生力量来弥补市场机制性缺陷,矫正自发性的各种经济行为,施之以规范行为的政策措施,以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这种外生力量的历史使命无疑落到国家身上,国家必须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其重要作用。财政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历史地承担起这一任务也就成为责无旁贷的职能载体,资源配置职能就成为现代财政对经济运行必须产生影响的一大功能。

财政走出生产领域的选择,是古典市场经济的职能定位。早在半个世纪前,这一定位就已被发达国家所放弃,取而代之以进入生产领域实施资源配置的职能。不仅限于此,而且创造和利用了不断完善的财政政策工具,参与资源配置、结构建设、升级、转变的全过程。事实上,改革中的中国财政理论将财政分配界定为社会分配的理论成果早已产生,它作为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历史产物,提出了社会分配应涵盖的两大范围:即决定生产力结构的要素分配和制约生产力活力的利益分配。在财政活动的实践中,偏重于要素分配,高度集中分配体制将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用于生产性投资,而忽视了关系人民生活的利益分配,其结果使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的束缚。改革后又偏重于利益分配而放弃了要素分配,其结果导致产业结构性失调的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同样阻碍了生产力发展,两种偏重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财政配置资源功能不仅要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背景下的职能性选择,更重要的是作为影响经济结构建设进程的政策性选择。西方发达国家、东方发展中国家在此领域中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中国改革与发展中的结构建设呼唤着财政职能选择应尽早到位。

结构转变中的两种道路选择

经济发展中的结构转变是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实现不断升级的过程。综观人类发展历史,由于工业化进程的背景、起点、国情、体制的不同而出现了两种发展道路、两种政策选择。一是早期起步的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转变的自然生成道路,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不参与影响产业结构转变的经济运行。二是半个世纪以来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和东方典型的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转变走了一条跨越生成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国家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参与产业结构建设的全过程。

先行国家与后起国家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其特点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国家职能作用范围和功能上的差异。事实上,近半个世纪尤其是70年代以来的近30年,两类国家的两种发展道路,两种政策选择在结构建设领域已经出现了趋同的态势。无论是工业化已经完成的先行发达国家,还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现代生产力的共同背景,本国产业结构的建设、转变以至升级,都选择了国家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工具,参与结构转变的全过程。先行的发达国家和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力图促进结构有序转变,高质量升级的思路、方法选择上的趋同态势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起飞阶段,产业结构的有序转变和高质量的升级,对于保证持续发展着的中国经济有着决定性作用。成功国家所给予的深刻启示,是我们决策领域的宝贵财富。一是发展背景对道路选择上的启示。我国是工业化后起式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定位已毫无疑义。无论起步背景、发展背景以及国情背景与先行国家相比都存在着诸多不同。商品经济发达程度、生产力社会化水平、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等因素都决定了我国工业化进程结构转变和升级的道路决不能弃国家作用而自然生成。那是违背结构建设内在发展规律的错误选择。我国所处的起飞背景和发展条件,客观要求我们制定国家有序安排结构发展顺序的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按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进程,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目前最现实的选择首先是对现存产业资产存量,通过效益性重组,形成合理的存量结构;其次是对今后增量投入的产业建设资本,依据政策和规划确定资本结构,从而在解决好结构性失调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二是国家作用功能对结构调整与建设上的启示。国家作用于结构建设是降低经济发展成本的有效途径。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经济,要求我们对于发展中的结构建设要在充分运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手段的基础上,发挥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运用财政等政策工具解决好市场失败所可能引发的结构性矛盾,保证经济发展中的结构转变在合理化的轨道上逐步实现有序升级。三是政策手段的具体运用上的启示。已获得成功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长期实践,探索和形成了国家作用的实现载体,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财政、货币政策工具。经济运行的实践已为二者规定了作用范围。财政政策侧重于结构的平衡,货币政策侧重于总量的平衡。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两大政策工具相互配合,然而功能不可相互替代。政府应充分发掘财政政策工具的功能作用,彻底改变财政职能弱化、分配视野狭窄、忽视要素分配的被动局面,通过财政社会分配结构的合理化来促进产业结构建设的合理化。

必须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五中全会所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实现振兴财政这一奋斗目标,承担起结构调整的历史重任,从理论上革新理财的传统观念,从体制、政策上实现财政制度的创新,从实践的操作方法上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要求。要从退出的生产领域重新回到生产领域,用改革的理财思路、机制、政策、方法去实现资源配置的财政职能。通过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活动,去影响结构有序转变的进程、质量,为国民经济在产业结构经常性合理的环境下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结构调整中的财政政策选择

依据国情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我国结构调整中的财政政策体现为十个方面,相关建议如下:

1,体制政策。体制政策主要是处理政府间分配关系的预算体制政策。体制政策具体包括:规范各级政府的支出结构,保持预算财力的一定比例用于结构调整和建设;依据产业分区和区域经济结构合理布局的宏观意图,引导地方政府的财力流向,使其投资活动符合国家结构建设的总体目标;对于国家按生产力布局需要扶持和重点发展的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制度。

2,税收政策。其内容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扶持的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对国家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对国家确立的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对决定一定时期内产业结构合理、升级的主导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对承担着稳定物价任务的公共产品给予税收优惠;对不符合生产力总体布局、区域经济合理化并有碍于整体结构合理化的产品和地区给予税收制裁。

3,国家预算政策。依据国家不同时期产业发展的不同重点,制定与其相匹配的预算政策,规范各级政府的支出机构和支出取向;依据国家产业建设、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保证目标计划进度预以实现的阶段性预算政策,并辅之以体系化了的各项具体措施,保证预算政策的贯彻实施;指导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对不符合区域分工和重复建设的生产项目,要通过预算政策进行直接或间接控制,保证国家结构调整目标逐级贯彻到位。

4,政府投资政策。要改变目前消费性财政的预算格局,对中央本级预算中用于生产性投资的存量财力不能减少,对今后年度的增量财力要规定一定的比例固定于产业政策的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要建立政府投资效益监督反馈体系,监控投资的使用情况,保证有限的财力足额用于结构调整与结构建设。

5,政府融资政策。一是在债务总量规模所允许的安全区间内,以中央政府为主体,可适当扩大到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政府,发行结构调整债券,用于瓶颈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二是以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管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形成的各项基金,实行适度调度,引导其一部分用于结构建设。三是择机建立政府调整基金,引导社会闲散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使其能按照政府的意志用于政府所需要发展的事业。四是本着有序、适度、高效的原则,建立政府融资管理体制,依据偿债能力选择发债主体。

6,公债政策。为解决弥补赤字型公债和消费型公债的现状问题,一是按弥补赤字和债期规模需求,将公债用于此项的需求降至最低水平;二是在年度发行的公债总量中核定一定比例的规模,专项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建设;三是强化公债支出的管理,建立生产型公债结构,确保公债工具成为国家创造经济持续增长环境最有效的财政政策。

7,购买性支出政策。购买性支出政策是发达国家用于扶持经济发展阶段性重点行业、国计民生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其政策绩效已成为发达、发展中国家公认的有效的措施。我国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质变过程中应予以借鉴。一是建立制度购买性支出预算政策;二是对现存财力结构调整政策进行规范性调整,对存量财力支出结构进行分类调整,对增量财力进行定额确立;三是对社会效益高、企业效益低且对结构合理起着重要作用的企业产品,政府实行按一定比例购买的政策,以扶持其发展;四是建立购买性支出的监督保障体系,保证这项政策效益的足额取得。

8,财政补贴性政策。补贴性政策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结构调整和建设的政策,一是依据时期产业发展重点,确立产品补贴项目,并根据消费者需求结构及供求关系变化进行择机调整。二是依据弹性原则实施产品价格补贴政策。补贴水平要与产品制造成本、产品利润水平直接挂钩,使之既是特殊的优惠政策又是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政策措施。三是对投资大、周期长、社会效益高、企业收益低的产业项目,实行利率补贴的财政政策。补贴方式的选择要按建设期、达产达效期实施不同的政策,鼓励达产达效期实施不同的政策降低建设成本,以求最大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建立补贴性财政政策资金效益追踪反馈体系,监控补贴政策全过程的政策效益。

9,资产折旧政策。一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选择结构转变中的龙头行业、企业实行特别折旧政策。二是制定特别折旧的折旧水平,使之设备、技术更新能力赶上、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三是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税前扣除的方式,允许企业定额提取专项折旧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应用。

10,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政策。一是财政要在调整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增加教育投资、科技投入,保证公认比重的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政府风险资本投入的保证金制度和补偿金制度,鼓励企业对此领域高新技术的投入。三是辅之以税收信贷等政策,使投资者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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